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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林百欣中学学生“学业优秀奖”奖励制度
作者:网管 2011年4月30日 10:03:59
为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兴趣,提高学生学习能力,提高学习成绩,全面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,在学生中培育良好的学习竞争意识,特对以下考试设立“优秀学业奖”。学校对获奖学生发给奖状、奖品,并在学生大会上颁奖,张榜公布获奖名单。
一、期中考试
1、高一奖励总分进入年级前30名学生;高二、高三奖励文理总分前15名学生;
2、奖励各班总分前三名学生;
3、奖励单科列高一年级第一名学生;单科列高二年级文理科第一名学生。
二、高三年级第一次模拟考试
1、奖励年级文、理科总分达到市划定的一批分数线学生;
2、奖励各班总分前3名学生;
3、奖励单科列年级文理科第一名学生。
说明:
1、教导处负责数据统计,填写奖状,政教处组织颁发奖状、奖品;
2、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修改完善,报校长审批;
3、本制度自2011年4月18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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